協會順利完成社會團體會費票據自查審核領新工作
發布日期:2017-06-09 來源:
國家財政部辦公廳《關于進一步規范社會團體會費票據使用管理的通知》(財辦綜[2016]99號)要求,社會團體會費票據原由民政部門發放,自2017年1月1日起改由財政部門發放。要對2006年1月至2016年12月領取的會費票據進行全面自查、核查。協會領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。協會秘書處組織財務人員,從今年5月份開始對10年來領取的11本會費票據共550筆認真進行自查。結果顯示不存在用會費專用發票開具其他服務收費情況;不存在丟失、轉借、代開、涂改或銷毀票據情況;對因時間、年度、金額、單位寫錯的均有“作廢”字樣,并完整保存。協會票據使用規范,順利通過省民政廳民間組織管理局審核。6月份順利通過河南省財政廳非稅收入管理局批準,為我會發放《財政票據領購證》和新的會費票據。
上一篇:河南省營養保健協會成功搭建科技成果評價平臺
下一篇:協會酷暑前往看望老領導